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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机电工程系晚点名制度(试行)
[浏览次数: 338    发布时间:2004-09-09 ]

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便于系部及时了解学生双休日和节假日后返校情况,并及时传达学院和系部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晚点名制度是指学生在每周星期天、节假日后返校的当天晚上在指定场所点名的管理制度。每周日及节假日后返校的当天晚上,学生按指定区位集中,准时列队到位,由年级长负责本中队学生的点名工作,并将中队缺勤情况及时报辅导员。晚点名具体时间为:每周日及节假日后返校的当天晚上18:30。要求各中队提前十分钟到场。

二、晚点名的主要任务


1、 检查各班级出勤情况;

2、 讲评汽车、机电工程系上周学生工作情况;

3、 布置下周工作,传达学院及系部的有关精神,提出要求等。

三、晚点名参加人员

汽车、机电工程系的辅导员、年级长、04级学生。

四、晚点名地点:学院大礼堂

五、晚点名制度管理规定

1、系部辅导员负责晚点名的管理工作,各年级长配合做好管理工作;

2、各中队配备年级长一名,副年级长两名;年级长由高年级的学生担任,副年级长由中队所在班级干部担任(男、女生各一名);

3、晚点名制度考勤规定:

⑴ 各班班长负责本班的考勤工作,将当天考勤情况及时报年级长;

⑵ 凡不能参加晚点名的学生,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请假,请假需经班级、年级长及辅导员批准;如遇特殊情况需与辅导员、年级长电话联系或事后出具有关证明。

⑶ 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勤者,将按下列规定处理:

①每学期无故缺勤2次,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②每学期无故缺勤3次,取消推优资格(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等);

③无故缺勤1次,在奖学金评定时德育项目扣2分;

④每学期无故缺勤5次,给予通报批评;缺勤8次,给予警告处分;缺勤10次,给予记过处分;

⑤每学期无故缺勤10次以上,在毕业前推荐工作时延迟推荐或不予推荐。

六、本办法自2004年9月10日起,在04级学生中试行。


汽车、机电工程系


200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