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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普通高校“专转本”报名的通知(new)
[浏览次数: 347    发布时间:2007-03-29 ]

2006年普通高校“专转本”报名的通知

为做好我省2006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一下简称专转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全日制专科二、三年级在籍学生(高中后及对口单招进校)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

2、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应达到良好以上;

三、报考学校和专业

1、报考专转本学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申报一所院校的两个相近专业

2专转本学生均安排在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就读。

3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专转本学生学费与转入学校办班点其他本科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4专转本学生不得转学。专转本学生到录取学校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5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毕业时颁发办班院校文凭,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6、“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四、考试与转入

1、从2006年起专转本选拔考务工作由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考试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6月底,各有关本科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在11.2以内调档审核,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

3、对服从志愿的考生在相关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内适当调剂。对跨大专业门类、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4、“专转本”录取名单由省教育厅审核,合格者办理相关学籍变动手续。

五、具体报名事宜

学生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45元(共145元),2寸免冠近照3张(同底板)。

(一)申请:报名学生到所在系领取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上的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并连同照片、报名费交至各系;

(二)报名截止时间:424

报名地点:明志楼312

人:王黛碧老师

联系电话:86115771

汽车工程系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