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做好我系2011—2012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好学生
(一)、评选标准
1、积极要求上进。
2、学习目的明确
3、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必须在班级的前20%。
4、本学年获得三等(含三等)以上奖学金。
5、体育课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
6、在文明宿舍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
7、为本系或学院争得荣誉。
8、本学年未受过任何处分或书面通报批评。
(二)评选比例
不超过各班参评总人数的5%。
(三)其它
三好学生荣誉和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参评。
二、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标准
1、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尊敬师长,热心为学生服务。
2、热真贯彻学院的各项要求,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勇于创新,能坚持原则,敢于管理,并取得比较明显的工作成效。
3、以身作则,集体荣誉感强,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必须在班级的前30%。
5、本学年内无补考课程。
6、在文明宿舍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
7、为本系或学院争得荣誉。
8、本学年未受过任何处分或书面通报批评。
(二)、评选比例
系团总支、系学生会、系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按该范围干部总人数的20%评选。其他学生干部按本班参评学生人数的2%评选。获得先进班级称号的,可在各系总指标内酌情参加评选人数。
三、截止时间
各班于下周三(2012年9月12日)前把评选出的名单和奖学金评定表一起报到学工办(414)。
汽车工程系学工办
201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