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共青团组织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大我院“推优”工作力度,使我院“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并保证此次“推优”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按照《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标准:
1、思想觉悟高,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自觉用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是非观念明确,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入党动机端正,有为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的决心。
2、严格履行《团章》,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尊师爱校、团结同学、为人正直、乐于奉献,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当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习、工作作风良好。
3、积极要求入党,并且已向所在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三、推优程序:
召开团支部大会(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团员参加方有效)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按下列程序进行:
1、班级团支部书记介绍候选人情况。
2、候选人进行个人1-3分钟演讲入党动机及党的知识,。
3、参加会议的全体人员,根据推荐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统计结果必须有计票人、监票人签字方有效)。
4、各团支部将推优会议结果在本班公示,并认真填写好后面附件表格于2012年10月15日交到系团总支。系团总支对推优结果进行全部考察,再经第三党支部召开委员会议,对各支部“推优”情况进行汇总、审查,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5. 各班团支部在推优过程中一定要严肃、认真、公正、公平。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拉帮结派,不准徇私舞弊。对推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处理,除取消相关责任人在校期间的推优和被推优资格外,将给予团内严重警告或以上的处分;情节严重者,由院将给予纪律处分。
注:请各班团支部做好发动和组织工作,认真完成本学期的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
汽车工程系团总支
二0一二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