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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团省委《关于开展“网聚正能量 共筑中国梦”微博竞赛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 189    发布时间:2013-04-27 ]

 

关于开展“网聚正能量 共筑中国梦”
微博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团市、县(市、区)委,省级机关团工委,各省直单位团委,各省部属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团委:
按照全团“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经团省委研究决定,以各级团组织机构微博和团干部职务微博为骨干,在全省集中开展“网聚正能量共筑中国梦”微博竞赛活动,在网络空间奏响江苏青年愿寻梦、敢追梦、能圆梦的梦想最强音。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4月23日至11月底
二、活动主题
我的中国梦
三、参加对象
全省各级团组织机构微博、团干部职务微博及全省团员青年
四、活动平台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五、参与方式
1.关注江苏共青团在腾讯、新浪微博上的官方微博
(江苏共青团腾讯官方微博http://e.t.qq.com/jsgqt_org、江苏共青团新浪官方微博 http://e.weibo.com/u/2710077380)
2.腾讯、新浪微博用户根据阶段性话题分别编辑“#话题#+微博内容,@江苏共青团参与活动。江苏共青团官方微博将择优转评。
六、评比方式
1.评比原则
内容原创,紧扣话题;语言鲜活,转评活跃;青年视角,青年满意。
2.奖项设置
(1)最具影响力博主奖:影响力最强,微博活跃度、传播力、覆盖面综合最强的博主;
(2)一言九顶奖:传播力最强,每篇博文被转发、评论的总数最多的博主;
(3)人气博主奖:覆盖度最高,吸引粉丝最多的博主;
(4)最佳微博奖:被转发、评论数最多的微博;
(5)幸运博主奖:竞赛活动期间,随机抽取若干名参与话题的博主;
(6)优秀组织奖:竞赛活动期间,能够广泛组织基层团组织、团干部、青年骨干参加活动,并积极组织各类微博活动取得良好效果的直属团组织。
活动结束后,下发表彰文件,联合相关微博平台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关奖品,竞赛活动结果同时作为评估各单位本年度运用新媒体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有关要求
1.广泛发动。各单位要将本次微博竞赛活动作为共青团组织以青年为本,为青年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做好宣传发动。
2.专人负责。各级团组织要选派优秀团干部担任机构微博管理员,及时上报本地优秀微博、工作亮点,并于5月1日前将管理员登记表电子稿(附件1)报团省委新媒体发展中心。
3.注重实效。微博大赛期间,各级团组织机构微博要积极围绕话题(附件2)开展讨论,每天编创不少于1条具有较高水平的话题微博,切忌简单的转发和空话套话。
联系人:团省委新媒体发展中心潘金彪 余凯 汤文鑫
电子邮箱:e83393593@126.com
联系号码:025-83393593
   
附件:
“网聚正能量共筑中国梦”微博竞赛第一期话题
 
                            
共青团江苏省委
                                                         2013年4月22日
 
附件:
“网聚正能量 共筑中国梦”微博竞赛第一期话题
 
话题1:#我的中国梦 我们和雅安在一起#(4月23日至5月1日)围绕祝福雅安,救援动态,灾区需求、抗震自护知识等方面内容发布微博。
话题2:#我的中国梦 过过青年节#(4月23日至5月12日)在五四青年节前后,发布围绕如何过一个有意义、有创意的青年节等发表所感所言。
话题3:#我的中国梦 晒晒微心愿#(5月13日至5月26日)说出自己的小心愿,大理想,为自己鼓劲,为他人加油。
话题4:#我的中国梦 想想儿时梦#(5月27日至6月9日)在“六一”节前后,集体“怀旧”,说说童年小故事,小零食,小物件,回忆童年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