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生工作  评奖评优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评奖评优的通知
[浏览次数: 325    发布时间:2013-09-02 ]

各班级:

    为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优秀奖学金

(一)奖学金获得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综合素质排名必须在班级人数前50%。

   2、一等奖学金各门考试课成绩均在75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均在中等以上(12级在良好以上),学习平均成绩排名必须在班级人数前5%;二等奖学金各门考试课成绩均在70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均在中等以上,学习平均成绩排名必须在班级人数前15%;三等奖学金各门考试课成绩均在60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均在及格以上,学习平均成绩排名必须在班级人数前30%。

(二)选修课成绩高于学习成绩平均分则参加学习成绩平均分计算,否则不参加计算,通过英语四六级的可以在平均分上分别加2、3分,但在校三年内只能加一次。

二、素质拓展奖:比例为班级学生数10%,没有获得奖学金的学生按综合素质分排名确定。综合素质分=基础分57+加减分。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详见《学生手册》。

四、学习平均成绩和素质拓展分计算办法

     学习成绩平均分=∑AiMi/∑Mi

     综合素质分=基础分57分﹢加减分

     例:张某担任班级劳动委,党校学员,获得计算机中级证书,是文明宿舍成员,100米第二名,听讲座2次,无偿献血1次,阅读图书32册,考试课学分和成绩为:桥工(6)85分、公勘(4)76分、CDA(5)82分、建材(4)93分;考查课学分和成绩为:体育(2)良、监理导论(3)优、职业道德(2)良;选修课学分和成绩为:公共关系(2)良。其综合测评成绩按下面方法计算:

学习成绩平均分=(85×6+76×4+82×5+93×4+80×2+90×3+80×2)÷(6+4+5+4+2+3+2)=84分   综合素质分= 57﹢2 +1+3+2+2+2+3+2=74

五、奖学金评定时间

奖学金评定表于第一周(9月6日周五之前)交到学工办414刘申忠老师处,同时提交获奖学金和素质拓展奖同学的建设银行卡号。奖学金申请表、建行卡号表可于汽车工程学院网站上下载。另相关表格的电子表一并发到24811661@qq.com,邮件请注明班级。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享受奖学金

    1、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2、应交费用未交或未交清的(经院方同意申请缓交的学生除外)。

 汽车工程学院学工办

二○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奖学金评定表

附件二:奖学金建行卡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