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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浏览次数: 228    发布时间:2013-09-13 ]

 

通知

各班

 为了帮助申请到生源地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学院特开展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1)我院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勤奋学习,成绩良好

(4)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可重复申请

2、申请流程:

(1)由学生自己提出申请,到学工办414刘申忠老师处拿《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学院审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并为贷款同学推荐1-2名见证人。

(3)学校审核申请材料并与工行联系签约。

3、要求:

(1)凡是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需提供上一学年的成绩单,新生需提供高考成绩,作为贷款的附件。

(2)申请表有严格的填写要求,不能私自乱填。不清楚的要问辅导员或咨询刘申忠老师(办公电话86115770,手机:13951624195)

(3)其它需一并提供的材料:工商银行卡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截止时间:10月10日。逾期未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将不再给予办理

 

汽车工程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