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省级高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已经开始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全院在籍二年级学生。本次评选表彰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1名。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一)“三好学生”的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
2、获得校级两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荣誉;
4、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未受过纪律处分;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
(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
2、获得过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3、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4、现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的干部职务;
5、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6、未受过纪律处分。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
三、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由学生工作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共同负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校、系党团组织和行政领导审核确定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评选推荐要求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在本周三(4月2日)前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在汽车工程学院网页下载服务处下载)交到学工办刘申忠老师处。要求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各1份,纸质文本须附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电子文本发至:24811661@qq.com,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汽车工程学院学工办
二○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