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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两代会代表的通知
[浏览次数: 156    发布时间:2014-04-11 ]

 

关于选举汽车工程学院第二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团委《关于召开院系团总支第二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交院团【2014】4号文)的要求,汽车工程学院第二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称“两代会”)将于近期召开。现将有关代表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名额和构成
两代会代表名额为95名,代表构成比例是:根据各班级的学生总数及实际工作需要,原则上按照班级人数6%的比例分配。代表名额分配及要求见附表。
二、代表的条件
1、代表候选人应为具有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汽车工程学院在校生;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和共青团组织,能够认真学习和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要求上进;
3、忠实履行团员义务,以团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学习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刻苦努力;
4、热爱共青团工作,能够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能自觉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5、具有选举权的共青团员;
6、遵守纪律,无任何违纪现象。
三、代表的产生办法
1、班级团支书为当然代表人选,占用团支部代表名额。
2、除团支书外的其他代表的产生办法:
(1)经团支部民主选举产生,选举时到会人数应为团员总数的2/3,当选者的票数应当超过总票数的一半(含一半)。
(2)各团支部组织广大团员酝酿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保证团员参与的数量和比例,提出代表名单。
(3)各团支部在推选时团干部代表、保留团籍的党员、女生等代表均要占一定比例。
四、工作要求
各支部根据代表产生办法提出两代会代表人选名单。各支部在2014年4月15日上午11:00前将《代表登记表》上报至致远楼414汽车工程学院团总支。
附件1: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2:代表登记表(下载)
一四年四月十一
 
附件1:
汽车工程学院第二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序号
班级
代表人数
至少女代表人数
1
教工
5
3
2
121011
3
1
3
121012
3
 
4
121013
3
1
5
121014
3
1
6
121015
3
1
7
121016
2
 
8
121021
3
 
9
121022
4
 
10
121031
3
1
11
121032
3
2
12
121041
3
1
13
121051
3
1
14
121052
3
 
15
121061
3
1
16
121062
3
1
17
131011
4
1
18
131012
4
1
19
131013
3
 
20
131014
2
 
21
131021
3
 
22
131022
4
1
23
131023
4
1
24
131031
4
1
25
131032
4
2
26
131041
3
1
27
131051
3
1
28
131052
3
1
29
131061
4
1
合计
95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