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今年暑期,学院以“不忘初心实践成才 青春献礼迎十九大”为主题,组织开展了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重点组建了15支实践团队,分赴省内各市及贵州、浙江等地开展偏远山区支教、一带一路宣讲、传统文化推广、工匠精神寻访、美丽乡村调研、防汛抗洪抢险等实践活动。同时,6500余名学生按照要求,以专业实习、勤工助学、社会服务等形式走进基层、深入群众,取得了丰硕的实践成果。为进一步总结社会实践工作成绩,评选和表彰先进,现将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根据团省委社会实践总结评优专项文件要求,各校评审工作需于9月20日前完成。学院现场汇报评审拟定于9月15日。
二、评审内容、条件、方式及名额指标
1、先进集体
评选条件:贯彻落实团省委和学院当年社会实践活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主题鲜明突出,组织发动及时广泛,筹备工作深入细致;活动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学生参与面广,本单位学生实践比例不低于95%;活动针对性强,成效显著,深受地方群众欢迎;重视和加强机制建设,活动投入力度大;实践基地建设长效开展,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并逐年增加,基地作用发挥明显;重视和加强宣传工作,宣传手段多样,力度大,效果突出。
评选方式:本奖项由团总支(团工委)自行申报,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学院团委在社会实践整体成果和评审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评议审定。
评选名额:全院不超过3个
2、优秀团队
评选条件:高度重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成立有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社会实践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实践团队组建完善,人员配备和专业分布合理,内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组织开展与实践主题相关的知识、工作方法、安全管理、宣传规范、报告撰写等内容的培训;团队管理科学高效,有明确的管理规范,责任到人。尤其注重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和工作预案,落实安全责任,队员全部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践过程安全无事故;实践过程组织有序,按照开展宣传动员、举行启动仪式、实施实践过程、全面总结回顾的基本框架组织实施。整体实践过程内容充实,安排合理;实践选题符合团省委、学院的指导性要求,紧扣社会热点或专业行业特点,主题突出,立意鲜明,具有较强的时代精神和现实意义;实践方案全面详实,内容设计科学合理,实践形式新颖,实践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注重实践过程宣传。按照社会实践宣传工作要求,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强自我宣传,宣传内容被关注、转发、评论度高;积极主动向社会媒体推送实践活动,受到各类媒体的关注和报道(媒体报道统计标准见附件),对项目进行有益的宣传,为学院赢得社会声誉;认真总结社会实践活动,实践过程资料留存完整,按时按标准提交实践报告和汇编材料,且内容详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晰、结构科学;实践取得显著成果或效益,如对实践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或其他某一方面提出具有实际价值的政策建议、实践对象受到实在的帮助与服务并予以高度评价等;获批校级、省级重点实践项目的团队,同等情况下优先评选,具体以附加分值的形式体现。
评选方式:由团委组织评审,按照评选标准,在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的基础上,以量化打分的方式评选。
评选名额:不超过参评团队的40%
3、优秀指导教师
评选条件:必须为实践项目指导教师或实践工作管理人员,全程参与实践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践管理过程;工作认真负责、方法得当、管理有效、指导有方;在社会实践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做出积极贡献;指导项目和团队在实践成果、媒体宣传、自我总结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评选方式:由团总支(团工委)、其他实践组织单位推荐申报(一个实践项目有多个指导教师,只可一人申报),团委组织评选。所指导项目获得“优秀团队”、“优秀调研报告”的,优先入选。
评选名额:原则上每个实践项目可评选1名优秀指导教师,全校可评1名实践管理人员作为优秀指导教师,具体根据项目成果和评审情况而定。
4、先进个人
评选条件:必须为参与实践活动的学生。活动组织者应在实践中发挥骨干作用,工作认真负责,活动安排周密,实践成效显著;活动参加者要求全程参加实践活动,配合团队工作,积极服务社会,在活动中有较大贡献与收获;个人自行实践的,必须切实开展相关活动,且符合学院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实践取得丰富的过程资料,提交的成果规范。
评选方式:参加团队实践项目的学生由指导教师择优推荐,所在团总支(团工委)审核,团委组织评定审批;自行实践的学生,由所在团总支(团工委)根据提交的实践资料情况推荐并审核,团委组织评定审批。
评选名额:每个团队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具体评选人数根据该项目队员总数和实施情况确定);自行实践先进个人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参与实践学生数的2%(2015/2016级)。
5、优秀实践基地
评选条件:基地一般为城乡基层单位,包括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和城市街道、社区及农村的乡镇和行政村等;基地须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须提供便于学生开展经常性和长期性社会实践活动的项目、软硬件设施、基本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基地须和学校就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签署结对服务协议,接受社会实践活动至少一年;基地在运作过程中,结对双方相互支持,双向受益,取得明显的经济、人才和社会效益。
评选方式:由团总支(团工委)申报,每单位限报1个。团委组织评选。
评选名额:名额不限,符合条件的均可获评。
6、优秀调研报告
评选条件:体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有新观点、新思路;结合实践过程,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和借鉴作用,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报告内容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字通畅。
评选方式:各实践项目提交实践总结材料时一并提交调研报告,团委根据报告质量评选。
评选名额:名额不限,符合高质量标准的均可获评。
三、工作要求
1、总结评审工作是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精神教育和成果宣传的重要方式,各团总支和实践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宣传,在校级评审之外,以多种方式在本单位开展实践教育。
2、对照文件,认真开展本单位的总结申报等工作,指导相关人员精心准备书面和汇报材料。汇报采用PPT形式,鼓励配以情景模拟、视频播放、新媒体展示等多种形式增强效果。每个项目汇报实践严格控制在8分钟以内。
3、按要求提交评审所需材料。9月13日下班前,需提交以下材料:先进集体申报表及事迹材料书面和电子各一份、实践材料汇编8本、优秀团队、优秀实践基地申报表书面电子各一份、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书面和电子各一份、先进个人推荐名单书面和电子各一份、媒体报道情况统计书面和电子各一份。